證明信函 Attestation Letter
本站推薦譯名 參考自 CA/Browser Forum 基本要求
係指由會計師、律師、政府官員或依慣例在此類資訊上具備可信度之可靠第三方所撰寫,用以證實主體資訊(Subject Information)為正確之信函。
各來源譯名與定義
證明信函
係指由會計師、律師、政府官員或依慣例在此類資訊上具備可信度之可靠第三方所撰寫,用以證實主體資訊(Subject Information)為正確之信函。
來源:CA/Browser Forum 基本要求 v2.2.7
出處: 本站 BR 翻譯 §1.6.1